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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农业林业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宣传培训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2015/9/11 15:11:08

各区县农业(农林、农村工作)局,单设的畜牧兽医局、果业局,沣东新城农林水工作局,委机关有关处室以及委属有关事业单位: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101日起实施。为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宣传培训工作,全面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深刻领会《食品安全法》修订的重大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问题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关系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新修 订的《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对进一步提升我国 食品安全水平具有里程碑意义。新的食品安全法用四个最严保障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加重了农产品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行政、民事法律责任,以 重典治乱、更好地威慑、打击违法行为,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食品安全源头在农产品,基础在农业,农业部门责任重大。面对农 业生产线长、面广、生产经营主体小而散的实际,依照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和四个最严的要求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农业部门是一个严峻的挑战和考 验。各级农业部门要深刻领会食品安全法修订的重大意义和立法宗旨,熟悉其主要内容,掌握其精神实质,并按照新食品安全法的新要求,全面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 工作。

二、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区县农业部门以及委机关有关处室及委属有关事业单位要结合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颁布,结合自身职责,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网络等媒 体,采取举办专家讲座、开展知识竞赛和技能比武、制作宣传标语、安全用药公示牌,编制宣传手册,组织现场咨询会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力 度,形成家喻户晓,全面参与的良好局面,切实增强我市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特别是广大农民依法生产经营的自觉性,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 围。

三、切实强化学习培训,提高监管及从业人员素质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强化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为落实最严格的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提供法律保障。各区县农业部门以及委属有关单 位要认真开展新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培训活动。掀起全市农业系统学习新食品安全法的热潮;一是把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纳入各级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采取集 中学习、交流研讨、个人自学等方式,既要原原本本地逐条学习法律内容,又要对法律确立的基本制度和原则进行全面、系统的把握,掌握其精神实质,做到依法行 政。二是要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开展集中培训,全面、准确掌握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实质与内涵,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三是积极做好对农产 品生产经营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资经营企业等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企业主体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自觉守法经营。

四、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宣传培训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召开会议,专题部署,明确任务,制定计划,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宣传培训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二)务求实效。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学习宣传活动重点结合农业部门主要职责,既要在内容上丰富多彩,又要在形式上生动活泼;既要高标准、又要严要求,确保学习宣传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三)认真总结。各区县农业部门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宣传培训活动的开展情况要认真总结,总结材料于125日前报市农林委监管处。


来源:西安市农业林业委员会